FCC全称是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中文为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于1934年由COMMUNICATIONACT建立是美国政府的一个独立机构,直接对国会负责。FCC通过控制无线电广播、电视、电信、卫星和电缆来协调国内和国际的通信。
涉及美国50多个州、哥伦比亚以及美国所属地区为确保与生命财产有关的无线电和电线通信产品的安全性,FCC的工程技术部负责委员会的技术支持,同时负责设备认可方面的事务。
许多无线电应用产品、通讯产品和数字产品要进入美国市场,都要求FCC的认可。
1. 个人电脑及其周边设备
2. 家用电器设备、电动工具
3. 音视频产品
4.灯具
5.无线产品
6.玩具类产品
7.安防产品
8.工业机械
1.申请认证产品的生产厂商和申请认证方的全称和详细的联系通信地址。
2.将提供给用户的认证产品的安装和使用手册的副本。(如该产品还没有用户手册,则可提供相关内容的草稿副本)
3.产品电气原理图及工作原理说明。(如产品有接地或天线,应加以描述)
4.有关产品的工作振荡频率表,表中应列出信号的传播路径和相应振荡频率。
5.其它一些需要说明的产品特点。
备注说明:
1.相关的文件资料需为中英文两种。
2.为缩短认证周期,提供的资料为电子文档形式。
3.在认证过程中,针对一些特殊情况,可能需要企业补交其它额外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