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的2019年第34号文件《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放宽消防产品市场准入限制,将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的13类消防产品调整出目录,改为自愿性认证,仅保留公共场所、住宅使用的火灾报警产品、灭火器、避难逃生产品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向社会开放消防产品认证、检验市场,凡是具备法定条件的认证、检验机构,均可开展认证、检验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国家对火灾报警产品、灭火器、避难逃生产品共计3大类消防产品的强制性认证工作;对火灾报警产品、消防通信产品、火灾防护产品、建筑耐火构件、消防防烟排烟设备产品、喷水灭火产品、泡沫灭火设备产品、干粉灭火设备产品、气体灭火设备产品、灭火剂、消防水带、消防给水设备产品、消防装备产品、消防车和感温自启动类灭火装置等十五类消防产品等开展自愿性认证工作。
一、涉及消防产品
1.防火排烟阀门、消防排烟风机、挡烟垂壁、送风阀(口)、排油烟气防火止回阀、排烟窗、通风管道;
2.消防电气控制装置(水泵、风机、电动开窗)、消防设备应急电源、电气火灾/余压/消防设备电源/防火门/消防给水监控、火灾探测器、可燃气体报警产品;
3.消防泵组、消防通用阀门、消防给水设备、消防水带、消火栓箱、软管卷盘、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洒水喷头、报警阀、末端试水装置、沟槽式管件、消防接口、消防水枪、消火栓;
4.防火门、防火窗、防火玻璃、防火卷帘、防火涂料、防火封堵材料、灭火剂、阻火圈、耐火电缆桥架、镶玻璃构件、保险柜、金库及档案室门、电梯层门,建筑耐火墙、梁、楼5.板、柱、屋面、吊顶等构件;
6.防火防烟安全户门、智能电子门锁、消防管道支吊架、消防员装备、厨房设备灭火装置、气体及干粉灭火设备、抢险救援产品等;
7.阻燃电缆、耐火电缆电线;
8.建筑材料:平板状建筑材料、铺地材料、管状绝热材料;
9.建筑用制品:窗帘幕布、家具制品装饰用织物,电线电缆套管、电器设备外壳及附件。
二、典型产品及标准
三、认证流程
防火排烟阀门、消防排烟风机、挡烟垂壁、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