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磁同步电动机备案划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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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磁同步电动机备案划分要求

永磁同步电机能效标识备案

变频驱动永磁同步电动机备案单元划分要求

按座机号命名:

备案单元一(H160)1.检测 报告样品应覆盖到单元内不同的额定转速,即每个额定转速转数至少先一台样品;

                                2.所覆盖的机座号如有7个,选5个;6个选4个;5个选3个;2-4个选2个;

备案单元2(H160) 3.备案单元内的巨大和最小机座号样品必有。


电梯用永磁同步电动机备案单元划分要求

按系列划分备案单元

1.检测报告样品应覆盖到配套电梯的不同的载重量,梯速,电动机转矩;

2.检测报告样品应包括型谱中的巨大,最小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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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

1.递交需要能效备案的电机型号清单。

2.依据永磁同步电机能效标识实施规则进行选样。

3.签订能效认证服务合同,送主检型号进行能效测试。

4.出具能效检测报告,产递交能效标识中心备案。